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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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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71歲老翁和弟弟相繼過世 捐贈器官大體遺愛人間
2021-02-06 12:08 聯合報 / 記者胡蓬生/苗栗即時報導
苗栗縣71歲陳姓老翁年初車禍過世,他和去年底病逝的66歲胞弟生前都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,老翁離世後眼角膜幫助2名等待移植者重見光明,兄弟倆的大體也都經家屬同意捐贈醫學院,完成心願並遺愛人間。
苗栗市大千綜合醫院社工課組長陳煒君負責協助這次器官捐贈,她表示並非每位器官捐贈同意者最後都能完成捐贈,多數都是在最後一刻被家人否決,但陳姓老翁生前不斷讓家人了解想器捐的想法及動機,不僅獲得認同,最後也照他的意願完成捐贈,這樣的案例非常少見。
陳姓老翁的兒子表示,他父親生前長期照顧年邁的祖母和生病的叔叔,因祖母、叔叔都有低收入戶身分,受到許多社會福利的補助和照顧,心存感激之餘,希望能有機會回饋社會,父親得知器官捐贈方面的訊息時就簽下同意書,並與叔叔一起分享器官捐贈的大愛精神,兄弟倆都參與。
陳姓老翁的弟弟去年病故,但因疾病關係無法器官捐贈,但他的大體與年初過世的哥哥一起捐贈給醫學院,希望可以幫助學生在醫療路上更精進。
「想到爸爸的眼角膜幫助2位受贈者重見光明,真的很開心,能為爸爸完成心願,相信他也很開心!」陳姓老翁的兒子說,一般人大多不能接受家人往生後未能保留完整遺體,但他覺得父親是用另一種方式展開他的新生活,受父親影響,他與家人也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「希望越來越多人一起加入,幫助等待移植者開啟新人生 」。
陳煒君表示,器捐者除了能嘉惠移植者,如果捐贈當時有5等親以內親屬在等候器官捐贈,且醫學考量適合,可優先獲得移植;另外,完成捐贈者如日後有3等親內的家屬需器官移植,也可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者捐贈的器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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